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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物价局发函3景点不允许收取门票未提供完整成本资料

发布时间:2021-01-20 17:45:42 阅读: 来源:珠光粉厂家

昨日,导报记者从厦门市物价局获悉,厦门市物价局已经发出了关于取消海上明珠塔、青少年天文气象馆、天象厅门票价格的函,从4月15日起上述3个地点不允许收取门票。

此前门票价格每人25元

“海上明珠塔”和“青少年天文气象馆”由厦门市气象局下属企业厦门市新气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运营。此前,经审批,厦门市物价局同意厦门市气象局下属的“海上明珠塔”、“青少年天文气象馆”、“天象厅”进行收费。

根据厦门市物价局厦价函[2011]82号文,海上明珠塔此前的门票价格为每人每次25元,青少年天文气象馆门票价格为每人每次15元。

天象厅也实行收费,星空片、穹幕片单部票价为成人20元/人次,儿童15元/人次;星空片和穹幕片联票为成人25元/人次,儿童18元/人次。

未提供完整成本资料

根据市物价局的相关文件,2014年2月10日,厦门市气象局下属企业厦门市新气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向厦门市物价局提出《关于继续执行海上明珠塔青少年天文气象馆票价的请示》(厦气旅发[2014]01号)的申请。

厦门市物价局根据法定程序,于2月18日发函给新气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营者),拟于2014年2月至3月对经营者实施定价成本监审,并要求其于2月26日前提供成本监审所需资料。

市物价局称,由于经营者至3月12日仍无法按要求提供完整成本资料,厦门市物价局成本监审分局先后两次与经营者沟通,截至4月1日,经营者再次表示无法按要求提供完整成本资料。

就此,厦门市物价局表示,由于缺乏成本监审所需完整成本资料,致使无法核算出“海上明珠塔”、“青少年天文气象馆”等景点门票完全价格成本,从而无法核定景点门票价格。

为此,厦门市物价局发出了告知函,从4月15日起,取消了厦门市气象局下属厦门市新气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的“海上明珠塔”、“青少年天文气象馆”和“天象厅”等景点门票价格,并发出了相关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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